2.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与服务的运行机制。
以知识产权信息全社会共享为目标,根据知识产权信息的加工程度、投资主体、服务内容等,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面向全社会不同对象、公益性服务和商业化运行相结合的服务机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采取面向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等不同对象的多层次服务机制。公共财政支持建立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向社会开放,根据服务内容和方式,实行免费或低价有偿服务。社会力量投资建立的知识产权信息库纳入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向客户提供有偿服务。
3.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与其他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相互支撑。
加强与科学文献、科技成果信息、科学数据、标准信息等科技信息的功能互补,共同构筑对科技创新活动的信息支撑基础。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扩充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功能,链接知识产权法律专家信息库、技术专家信息库、技术交易信息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库等,为科技创新提供系列配套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五、加强对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大力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服务能力,是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度,提高对知识产权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把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切实予以加强。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平台建设的政府协调机制,统筹建设规划,部门分工实施,共同推动全社会知识产权信息的整合、利用与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中的主导地位,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投入,推动建设面向全社会多层次需求的、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为自主创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撑。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网站编辑:刘 一 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