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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营:市场营销国家执业资质标准培训认证项目之二:立项文件

作者:Admin 时间:08-07-09 点击:
    
六、对考试测评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共同审验、签章及颁发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
   
七、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费,由中国市场学会委托省级考试承办机构代收,并按照协商标准支付给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
   
八、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与当地助学培训机构在实施资格证书考试过程中,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九、资格证书考试的具体考务规定与操作流程将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
格证书考试计划
 
 

  
                                        
           二〇〇五年六月八日
项目文件之二: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所文件
 
关于同意举办市场营销与销售管理
证书考试培训工作的批复
社科[2008]财贸字5号                     签发人:何德旭
 
中国市场学会并转教育部考试中心:
 
你会来函已收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培养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营销与销售管理人才,同意中国市场学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开展市场营销与销售管理证书培训考试工作。
你会应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围绕为广大市场营销与销售管理人员服务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汇报,通过这些工作,为规范我国营销与销售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营销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