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营销执业资质考试立项文件
项目文件之一: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联合发文
教 育 部 考 试 中心
中 国 市 场 学 会
教试中心[2005] 4号
关于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中心、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中国市场学会各分会、各地市场学(协)会、各地市场营销协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培养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营销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以适应我国加入WT0后新形势的需要,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决定,在全国联合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现将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考试”)计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考试计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共同组织制定,凡开考该项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统一的考试计划执行。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各地不得自行组织命题和单独举办考试。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资格证书考试的所有课程考试大纲的制订及出版;负责考试命题、制卷及考试数据处理工作;负责考试信息标准及考试报名数据库结构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实施考试。
三、中国市场学会负责资格证书行业标准的制订;参与资格证书考试大纲的制订;负责组织考试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负责审批各地助学培训机构,并监督、指导助学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考试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学员的案例研究报告;负责证书的印制和打印。
四、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根据当地职业营销人才培养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组织资格证书考试的开考工作。申请开考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必须提前将开考计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并提前作好考试宣传、考点设置、考务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考试报名(受中国市场学会委托)、信息采集、考场编排、组织考试、评卷、证书发放等工作。
五、各地助学培训机构负责在本地区开展高质量的认证培训辅导活动,并协助本地区考试机构进行考试报名工作;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督促考生遵守考试纪律。
